全部分類
保健品與藥品海關進口數量限制
1.『保健品』同一款最多12個,混搭量不超過36個(盒/罐),總顆粒數不限。 2.『藥品』同一款最多2個,不超過6種,混搭量不超過12個(盒/罐),總顆粒數不超過1200粒。
『保健品與藥品混搭』,總數量不超過48個(盒/罐), 『藥品』總顆粒數不超過1200粒。
如果超過以上限制,當遇到進口海關查驗時需協助配合查驗流程,可能會延遲到貨時間,建議分開下單。